我国当初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,主要是向新加坡学习,希望通过这种强制性缴纳的办法,集合政府、企业和职工三方的力量,解决民众的购房问题,我国和新加坡也是全球唯二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。
而作为我们学习的对象,新加坡的住房制度是有一套完整的体系。具体来说,新加坡住房体系以政府提供的组屋为主,也就是保障性住房,超过80%的人口居住在组屋里,只有10%左右的高收入和外国人购买私人住宅。最重要的是,新加坡政府不搞土地财政,以较低的价格向组屋提供土地,这就使得组屋价格能够维持在大多数人的购买能力之内。过去几十年来,新加坡的房价一直非常稳定,房价收入比保持在较低水平,在这种大背景之下,新加坡人依靠住房公积金就能够购买住房。
现在我国房地产早已市场化,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,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,将之取消可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12%的成本。因此,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缺陷是先天性的,如果说以前在房价比较低的情况下,缴纳住房公积金对解决住房问题还有作用,目前高涨的房价已经让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价值沦为鸡肋,其效用远不如通过成立专门的金融机构,通过利率优惠等倾斜政策,并且实施真正的购买免税,对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产生更大的价值和意义。
因此,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引起人们不满,也就毫不奇怪了。
2017年底,东南大学经管学院名誉院长华生建议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,引发网友争议。但经过这次“论战”,争议双方都不否认“取消公积金”只是时间问题。
为什么大家都不满住房公积金?
一方面,住房公积金是让广大蓝领工人与低收入者,支持中产阶级、富人等买房,很不公平。
要知道,异地打工的工人与低收入者,原本也不买房或买不起房。租房、装修取公积金,也很难,因为需要发票、合同等。
目前,我国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主要限于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、租房等等,即使是上述规定用途的提取,也有很多限制,包括额度限制、提取频率限制等等。如果上述条件都不能满足,那么住房公积金就只能一直沉淀在账户里,一直等到你退休才可以提取。
而有钱人这个时候,早就买了一套又一套,取完公积金,又贷了款,不在公积金中心留钱。在公积金中心留钱的,反而是买不起房、不愿意作假的人。
除此之外,住房公积金还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负担。个人缴存上限是工资的12%,企业也是12%,合计24%。按下限的话,也有10%。员工只看到拿到手的现金收入,不一定会认可企业缴纳的10-24%住房公积金,尤其是新员工、蓝领工人、外地员工、餐饮服务业等。
如果取消住房公积金,一方面员工到手现金工资可以增长,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的负担也有望大大降低。